本報訊(記者 劉長宇)“6月13日早上5點多,我和愛人開著我家的麵包車出門後,在長新橋上被颳了。一輛灰色捷達車超車時,左側尾部把我的車右前側鈑金給颳了一下。”長春市民閆先生說,對方沒停車就跑了,他一路飛車追趕,闖了好幾處紅燈,路上也可能因超速被攝錄了。
  車主描述
  從長新橋追到東嶺南街
    “其實車並沒有多大損傷,就是刮掉漆了。可是捷達車司機卻沒停車,開車就跑。我就開車在後面追。”閆先生一邊開車追,妻子一邊打電話報警。由於事發突然,他們沒能記下捷達車的全部車號,所以就一直追趕。他開車跟著對方下了長新橋,又上了遠達大街快速路,倆車一路飛奔。
    後來,捷達車在自由大路口下了高架橋,又跑到了東嶺南街。他一直追到了東嶺南街的一家醫院門前,看到捷達車停在醫院門口,車裡沒有人,他立即報警。
    他一算,這一路上追了二十來分鐘,追出了十六七公里。
  捷達車司機不承認肇事
    閆先生說,等了一會兒,一個男子從醫院出來,到捷達車跟前開車門。他質問對方為啥要跑。但對方稱路上根本沒有撞過車。很快交警趕來,閆先生指著捷達車和自己車上的刮痕,說這就是證據。但那個男子仍然稱不知道曾經發生了刮碰,所以就沒停車。
    交警將車輛扣留,將雙方帶回警隊調查,暫時沒認定事故責任,要繼續調查。
  交警說法
  是否肇事逃逸需進一步認定
    公安廳交警總隊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專家組專家、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寬城區交警大隊事故科科長張春生說,13日上午,閆先生和捷達車司機在交警隊爭論不休。閆先生要求交警隊認定捷達車司機負擔他闖紅燈、超速的罰款和記分,但對方堅決不認可。
    目前,交警部門還在繼續調查此案,捷達車司機是否為肇事逃逸,還需進一步認定。
  不建議受害者駕車追擊
    張春生說,按照交通法規要求,車輛駕駛人員發生交通事故或懷疑發生交通事故,應立即停車,否則就可能被認定為肇事逃逸。
    “由於追擊的人一般都情緒比較激動,容易發生違法行為或引發交通事故,所以我們不建議追擊。正確的做法是立即報警,由警方去調查。”張春生提示,應該記住對方車輛號牌,如無法記全,也最好記住一部分,並且記住其他特征:包括車輛型號、顏色、行駛方向及其他特征,如車身的圖案、文字;有無裝載物、裝載物的文字圖案;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等。
    由於市區設置了很多高清攝像頭,即使沒記住車號牌,交警也會調取監控攝像,認定逃逸車的情況。
    如閆先生所說,因追擊肇事逃逸車輛產生的罰款和記分,能由肇事逃逸者承擔嗎?
    張春生介紹,目前交通法規中沒有這方面的規定。當事人可以向交警支隊申請行政處罰的行政覆議,以情況特殊為由提請免除處罰,但是否能通過覆議並不好說。  (原標題:自家車被刮 追趕“肇事車”闖燈超速的罰款記分誰承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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